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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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总药材3.5g) |
2.5gx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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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国康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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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938 |
国药准字Z20080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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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炎,扁桃体炎,目痛,牙痛及痈肿疮疖。 |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瘟病发热及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等病毒性感染疾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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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5克,一日2~3次 (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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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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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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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金银花,连翘,黄芩。 |
板蓝根、石膏、芦根、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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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浓缩微丸;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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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C°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