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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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片x5板/盒 |
0.5g:75mgx4袋x10小盒/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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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博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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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330 |
国药准字H2012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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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抗酸收敛药。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胃酸过多和十二指肠球炎等。 |
本品为胃黏膜保护药物,用于胃溃疡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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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吞服。 |
成人1日2次,每次75mg,用温水搅拌呈乳状液后于早餐后和睡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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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据国外资料,在服用本品的4126例中有121例不良反应报告,包括实验室检查值的变化。主要症状表现为,皮疹等过敏症状0.12%,便秘 0.22%,恶心0.12%。实验室检查值的变化为,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0.68%,碱性磷酸酶( ALP)升高0.44%,乳酸脱氢酶(LDH)升高0.27%,嗜酸性细胞增多0.27%,甘油三酯升高0.17% 。 (1)重要不良反应:肝功能障碍、黄疸(发生率不明):若出现AST、ALT、γ-三磷酸鸟苷(γ-GTP)、ALP上升等肝功能障碍和黄疸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2)其他不良反应 出现下列不良反应时,根据症状采取相应措施 过敏症:发疹、瘙痒感<0.1%,荨麻疹发生率不明;血液系统: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0.1~<1%;肝脏:AST、ALT、γ-GTP、ALP升高0.1~<1%;消化系统:便秘、恶心、腹胀0.1~<1%、呕吐、烧心、腹泻<0.1%。 注:发生过敏应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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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聚普瑞锌、肌肽和锌盐过敏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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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铝酸铋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甘草浸膏粉3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mg、茴香粉10毫克。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聚普瑞锌。化学名称:(S)-{u-[N\"- (3-氨基丙酰基)组胺酸(2)-N, N, O: N‘]}锌 分子式:[C9H12N4O3Zn]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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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褐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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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一旦临床出现过敏症状或肝功能损伤、黄疸时症状需立即停用本品,进行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