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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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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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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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120 |
国药准字H14023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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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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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吞服。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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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1 老年人长期应用会导致骨质疏松;2 少见眼痛、眼压升高、皮疹。 3 本品可引起便秘。 4 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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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前列腺肥大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2 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 3 骨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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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铝酸铋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甘草浸膏粉3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mg、茴香粉1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氧化铝140毫克,维生素U(碘甲基蛋氨酸)50毫克,颠茄提取物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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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淡黄色至黄褐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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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 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