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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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g含维生素A300单位与维生素D30单位 |
3000U:300U*10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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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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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160 |
国药准字H3502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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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属维生素类药,能帮助钙、磷的吸收,用于夜盲症、眼干燥症、角膜软化症、佝偻病、软骨病、支气管炎和肺结核症的辅助治疗,以及其他维生素A、D缺乏症的防治。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及D的缺乏症。如佝偻病、夜盲症及小儿手足抽搐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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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用量:一日4毫升,分2-3次以温开水调服。治疗用量:维生素A、D缺乏症,一日15-25毫升,分2-4次以温开水调服,服用1-2周后减至每日4毫升,分2-3次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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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维生素D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但短期内摄入超量或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D,可导致严重中毒反应。(如成人摄入维生素D每日2万-6万单位,小儿每日2万-4万单位,数周或数月可致严重毒性反应)。2.发现下列情况需高度警惕维生素D中毒表现:(1)便秘、腹泻、烦躁、嗜睡、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口内有金属味、恶心呕吐、口喝、疲乏、无力。(2)骨痛、肌痛、尿浑浊、惊厥、高血压、眼对光刺激敏感度增加、心律失常、偶有精神异常、皮肤瘙痒、肌痛、严重腹痛(有时误诊为胰腺炎)、夜间多尿、体重下降。3.维生素 |
长期过量服用,可产生慢性中毒。早期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发热、头痛、呕吐、便秘、腹泻、恶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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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高钙血症患者禁用。2.维生素D增多症患者禁用。3.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患者禁用。4.慢性肾功能衰竭时慎用。5.维生素A过多症时禁用。 |
慢性肾功能衰竭、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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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含维生素A3单位、维生素D33单位。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主要成份维生素A3000单位,维生素D2300单位。辅料为:植物油、胶囊用明胶、甘油、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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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色的均匀乳状黏稠液体,味香甜。 |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至深黄色油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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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维生素A和维生素D需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治疗低钙血症前,应先控制血清磷的浓度,并定期复查血钙等有关指标;除非遵医嘱,避免应用钙、磷和维生素D制剂。血液透析时可用碳酸铝或氢氧化铝凝胶控制血磷浓度,维生素D疗程中磷的吸收增多,铝制剂的用量可以酌增。3.由于个体差异,维生素D用量应依据临床反应调整。4.维生素D对诊断的干扰:维生素D可促使血清磷酸酶浓度降低,血清钙、胆固醇、磷酸盐和镁的浓度可能升高,尿液内钙和磷酸盐的浓度亦增高。5.维生素A对诊断的干扰:慢性中毒时,血糖、尿素氮、血钙、血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浓度增高,大剂量应用时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可下降;血沉增快,凝血酶原时间缩短。6.下列情况应慎用维生素D:(1)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症(可引起钙质转移);(2)对维生素D高度敏感及肾功能不全(肾性佝偻病患者维生素D的需要量减少,婴儿可因此引起特发性高钙血症);(3)非肾脏病用维生素D治疗时,如患者对维生素D异常敏感,也可产生肾脏毒性。7.服用含维生素A和维生素D制剂疗程中应注意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和肌酐清除率、血清碱性磷酸酶、血磷、24小时尿钙、尿钙与肌酐的比值、血钙(用治疗量维生素D时应定期作监测,维持血钙浓度2.-2.5mmol/L)、骨X线检查、暗适应试验,眼震颤电动图,血浆胡萝卜素及维生素A含量测定。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 2.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 3.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很敏感。 4.老年人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因视黄醛清除延迟而至维生素A过量。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