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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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g*12包 |
6gx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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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两面针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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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20105 |
国药准字H4502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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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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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3~5岁儿童,一次半包;6~14岁儿童,一次1包;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
温水冲服。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一日3次。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一日3次。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一日3次。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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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嗜睡及胃部不适。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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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胰对本品组成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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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葡萄糖酸锌100毫克,布洛芬1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粉、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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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和粉末,味甜。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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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前列腺肥大、幽门十二指肠梗阻、青光眼。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3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