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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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袋 |
10gx9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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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云南滇中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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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104 |
国药准字Z5302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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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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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3~5岁儿童,一次半包; 6~14岁儿童,一次1包; 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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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道反应、胃肠道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支气管痉挛、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 |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4.重复用药可能发生出血,急性肾衰、嗜睡、疲劳、口干、少尿、贫血、肾绞痛、胃痛、多汗、膀胱颈梗阻、紧张激动、焦虑、兴奋、失眠、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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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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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葡萄糖酸锌100毫克,布洛芬1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蔗糖粉、甜菊素、羧甲基纤维素钠、十二烷基硫酸钠、桔子油香精。 |
主要成份为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扑尔敏、薄荷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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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和粉末,味甜。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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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前列腺肥大、幽门十二指肠梗阻、青光眼。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3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9.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