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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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l:1g |
10g: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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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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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555 |
国药准字H20066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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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角化型手足癣。 |
用于单纯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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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用棉花浸取药液,涂于患处。 |
1.用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尖锐湿疣时,外涂于患处,一日3次。2.用于浅部真菌感染时,外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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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少数病例有局部瘙痒刺激反应,如皮肤红斑、丘疹及刺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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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体癣、股癣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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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50毫克、间苯二酚50毫克、水杨酸甲酯0.01毫升。辅料为: |
主要成份:酞丁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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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搽剂。 |
本品为黄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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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不得大面积使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4.本品连续使用15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5.涂药后立即洗手。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育龄妇女慎用。4.本品不宜用于婴幼儿和哺乳期妇女。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