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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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28g |
每120丸重7克(相当于饮片4.78克,含复方滇鸡血藤膏0.2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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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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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832 |
国药准字Z15021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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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行气和胃,制酸止痛。用于气滞型胃脘疼痛﹑脘腹痞满﹑嗳气吞酸等症,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属气滞证者。 |
滋补气血,调经舒郁。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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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5~7克(按瓶身刻度标识分剂量使用),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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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服药后有便溏现象,不需处理,药物反应自行消失. |
本品有恶心、呕吐、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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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油腻、不宜消化的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脏腑燥热,胃气虚弱者,气虚阴虚燥咳患者及腹泻者禁用。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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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陈皮﹑木香﹑石菖蒲﹑大黄﹑碳酸氢钠﹑重质碳酸镁﹑氢氧化铝。 |
红参、鹿茸、西红花、三七、酒白芍、熟地黄、当归、麸炒白术、枸杞子、黄芩、醋香附、炒茺蔚子、川芎、鹿角霜、阿胶、醋延胡索、茯苓、炒益母草、醋五灵脂、酒柴胡、盐砂仁、细辛、肉桂、乌药、复方滇鸡血藤膏、炙甘草、川牛膝、杜仲炭、姜炭、百草霜、沉香。辅料: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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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红色的片,气香,味淡。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先甜而后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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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油腻、不宜消化的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孕妇慎服。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 7.该药品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 8.该药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 9.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10.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该药品不宜长期或大量服用。 12.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伤风感冒时停服。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