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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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120ml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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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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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24 |
国药准字B20020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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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健脾益气,解郁调神。用于慢性疲劳综合症证属肝郁脾虚型,可改善倦怠乏力,思维迟钝,头晕胀痛,烦躁易怒,失眠健忘,咽喉疼痛,耳鸣目眩,食欲不振,肌肉关节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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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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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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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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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红参、柴胡、黄芪、郁金、栀子、香附、远志、川芎、胆南星、砂仁。辅料为蜂蜜、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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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涩。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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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