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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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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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片重0.6g(有蔗糖、无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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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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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759 |
国药准字Z45021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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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音利咽,消肿止痛。用于防治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喉痹,口舌生疮;急、慢性咽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口腔溃疡,口腔炎,牙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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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含服,每小时含化小片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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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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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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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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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淀粉、糊精。 |
西瓜霜、冰片、薄荷素油、薄荷脑。辅料为糊精、蔗糖 、枸橼酸、硬脂酸镁、滑石粉、胭脂红、橘子香精、二氧化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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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涩。 |
本品为浅红色的片;气芳香,味甜而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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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 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 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 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