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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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每支装20毫升;每支装60毫升;每支装100毫升 |
每袋装1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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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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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06 |
国药准字Z44022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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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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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2袋),以后每次服18克(1袋),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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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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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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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蔗糖、苯甲酸钠。 |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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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涩。久置有少许摇之易散的沉淀。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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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