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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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g*10袋 |
每袋装0.5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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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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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080 |
国药准字Z1999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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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养胃,清热解酒,生津止渴。用于胃阴不足,口干咽燥,饥不欲食,舌红少津,酒后津枯虚热,酒醉烦渴 |
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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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含服,每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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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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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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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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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鲜石斛、葛根、三七。 |
柴胡皂苷及挥发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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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深棕或棕黑色滴丸,气特异,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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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 2.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