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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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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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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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42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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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利肝胆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肋不舒,脘腹胀满,疲倦乏力,口苦尿黄。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胁痛;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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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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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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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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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鸡骨草、茵陈、栀子、三七、人工牛黄、珍珠层粉、白芍、五味子、枸杞子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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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褐色或褐绿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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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 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