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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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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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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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404 |
国药准字Z4402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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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等症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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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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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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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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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金银花、菊花、连翘、苦杏仁、山楂、陈皮。 |
化橘红、百部(蜜炙)、苦杏仁、茯苓、水半夏(制)、五味子、白前、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柠檬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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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淡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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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 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可可康橘红痰咳颗粒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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