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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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500mg/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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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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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481 |
S2019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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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颈部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等实体瘤 |
本品适用于在接受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同步放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III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 患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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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生理盐水溶解后,再稀释至500ml,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应少于1小时,滴完后需继续点滴输液1000ml以上。推荐剂量为每次给药80-100mg/m2,每疗程给药一次,间隔3-4周后方可进行下一疗程。 |
本品推荐剂量为静脉输注10mg/kg,每2周一次,每次输注需超过60分钟,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的毒性。本品最长使用不超过12个月。 因不良反应而进行的剂量调整 不推荐减少本品剂量。按表1所述暂停或中止给药,以管理不良反应。 特殊人群 肝损伤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本品在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如经医生评估使用本品预期获益大于风险,需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肾损伤 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本品在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不推荐使用,如经医生评估使用本品预期获益大主风险,需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儿童人群 尚未确立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无相关数据。 老年人群 本品目前在老年患者(65 岁及以上)和年轻患者之间未发现总体安全性或疗效差异,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配制和给药 配制 在溶液和容器允许的情况下,给药前目视检查制剂是否存在颗粒物和变色。如果观察到瓶内溶液混浊、变色或含可见异物,应丢弃。 请勿摇晃药瓶。 从本品药瓶中抽取所需体积,转移至含有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的静脉输液袋中。通过轻轻翻转混合稀释溶液。不得摇动溶液。稀释溶液的最终浓度应在1 mg/mL和15 mg/mL之间。 丢弃部分使 用或空的药瓶。 输液的贮藏 本品不含防腐剂。 制备后应立即给予输液。如不能立即给予输液,并且需要贮藏,则从药瓶刺穿到开始给药的总时间不应超过: 2°C~8°C冰箱中24小时 室温25°C下4小时 请勿冷冻。不得振荡。 给药 输液采用带有无菌、低蛋白结合率的0.2 或0.22微米管内滤器的静脉输液管输注,输注时间大于60分钟。 不得采用相同输液线与其他药物合并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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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血小板、血色素减少;其它较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症状以及肝肾功能异常、耳神经毒性、脱发等。其它不良反应虽发生率较低,但应引起关注: 严重不良反应: 1) 过敏性休克症状 (0.1-5%):出现过敏性休克症状(潮红、呼吸困难、畏寒、血压下降等),应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理。 2) 骨髓抑制 (频度不明):表现为红细胞减少、贫血、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出血倾向 (0.1-5%),应细心观察末稍血象,发现异常,应延长给药间隔、减量或停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3) 肾功能异常 (0.1-5%):出现血尿素氮、血肌酐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β2球蛋白升高,以及血尿、蛋白尿、少尿、代偿性酸中毒及尿酸升高等,发现异常,对于是否继续给药,应慎重检查。 4) 阿-斯综合症 (Adams-Stokes Syndrome)发作:有报道因使用本品引起阿-斯综合症而死亡的病例 (参照:注意事项12)。 5) 听觉障碍、听力低下、耳鸣 (频度不明):本品可引起耳神经系统毒性反应,表现为听觉障碍、听力低下、耳鸣。用药期间应进行适当的听力检查并观察患者的状态,发现异常应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理;治疗前用过其它铂类制剂的、给药前就有听力低下、肾功能低下的患者应特别注意。 6) 间质性肺炎 (频度不明):对于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的间质性肺炎患者,应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应终止给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药物进行适当的处理。 7) 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症 (SIADH)(频度不明):表现为低钠血症,低渗透压血症,尿中钠离子排泄增加,伴有高张尿、意识障碍等,发现这些症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限制水分摄取等适当的方法处理。 此外还有其他少见不良反应。 |
以下不良反应讨论的详细内容请见说明书其他章节: 免疫介导性肺炎 (见[注意事項] -1.免疫介导性肺炎)。 免疫介导性性肝炎 (见[注意事項] -2. 免疫介导性肝炎) 免疫介导性结肠炎 (见[注意事項] -3.免疫介导性结肠炎)。 免疫介导性内分泌疾病 (见[注意事項]-4. 免疫介导性内分泌疾病)。 免疫介导性肾炎 (见[注意事項] -5.免疫介导性肾炎)。 免疫介导性皮肤反应 (见[注意事項] -6.免疫介导性皮肤反应 )。 其他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见[注意事項] -7.其他免疫介导的不良反立)。 感染(见[注意事項] -8.感染) 输液相关反应(见[注意事項]-9.输液相关反应) 临床试验经验 因临床试验实验的条件大不相同,--神葯物腦床武強中双測到的不良反立爰生率无法与男一神葯物腦床武隘中児測到的友生率直接比校,因此无法反映临床实际治疗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注意事项下所述不良反应来自1889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单药治疗的临床试验患者,包括下面三项研究: PACIFIC 研究(一项随机、安慰剂对照研究,入组475例III期NSCLC患者)、研究1108 (一项开放性、单臂、多队列研究,入组970例多种实体瘤患者)和另一项开放性单臂试验(入组444例转移性肺癌患者,本品尚未批准的适应症)。在所有研究中,本品以10 mg/kg的剂量静脉给药,每2周一次。在1889 例患者中,38%的患者暴露6个月或更长时间,18%的患者暴露12个月或更长时间。 以下数据来自入组PACIFIC研究的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II期NSCLC患者。 PACIFIC PACIFIC研究是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在开始研究药物治疗前42天内完成含铂药物同步放化疗的II期NSCLC患者中评估了本品的安全性。共475例患者静脉注射给予10 mgkg本品,每2周一次。该研究排除了放化疗后发生疾病进展、研究开始后2年内患有活动性或既往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患有需要全身性免疫抑制治疗的医学疾病的患者(见[临床研究] )。 研究人群的特征为:中位年龄64岁(范围: 23~90岁),45%为65岁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70%为男性,69%为白人,27%为亚洲人,75%为既往吸烟者,16%为目前吸烟者,51%的WHO体力状况为1。所有患者均按照方案接受根治性放疗,其中92%接受的总放疗剂量为54 Gy~66 Gy。本品的中位暴露时间为10个月(范围: 0.2~12.6) 。 15%的患者因不良反应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导致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非感染性肺炎或放射性肺炎,有6%的患者发生。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组29%的患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至少2%患者报告的最常见严重不良反应为非感染性肺炎或放射性肺炎(7%)和感染性肺炎(6%)。<2%的患者发生致死性非感染性肺炎或放射性肺炎和致死性感染性肺炎,各组间发生率相似。最常见不良反应(≥20%的患者发生)有咳嗽、疲劳、非感染性肺炎或放射性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呼吸困难和皮疹。 兔疫原性 与所有治疗性蛋白质药物相同,本品具有潜在的免疫原性。对于抗体形成的检测高度依赖于检测方法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另外,试验中检测到抗体(包括中和抗体)呈阳性的发生率可能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检测方法、样品处理、采样时间、合并用药和基础疾病。由于.上述原因,抗度伐利尤单抗抗体发生率与抗其它药物抗体发生率之间的比较可能有误导性。 在接受10mg/kg度伐利尤单抗每2周一次治疗且可评估抗药抗体(ADA)的1570例患者中,45例(2.9%) 患者的治疗中出现ADA检测为阳性。抗度伐利尤单抗的治疗中出现ADA的形成似乎对其药代动力学特征不具有临床意义的影响。检测ADA的患者数量不足以确定ADA是否会改变度伐利尤单抗的安全性或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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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 1.有明显骨髓抑制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2.对其它铂制剂及右旋糖酐过敏者。 3.孕妇、可能妊娠及有严重并发症的患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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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奈达铂 |
活性成份:度伐利尤单抗。度伐利尤单抗是采用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O)表达制备的抗程序性死亡受体-配体1 (PD-L1)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IgG1 k型)。 辅料:L组氨酸、L-组氨酸盐酸盐一水合物、a,a-海藻糖二水合物、聚山梨酯80和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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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
本品为澄清至乳浊,无色至微黄色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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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尽可能在具有肿瘤化疗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慎重选择患者,应具有应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条件。 2.听力损害、骨髓、肝、肾功能不良、合并感染和水痘患者及老年人慎用。 3.本品有较强的骨髓抑制作用,并可能引起肝、肾功能异常。应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经常检查血液、肝、肾功能并密切注意患者的全身情况,若发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对骨髓功能低下及肾功能不全及应用过顺铂者,应适当降低初次给药剂量;本品长期给药时,毒副反应有增加的趋势,并有可能引起延迟性不良反应,应密切观察。 4.注意出血倾向及感染性疾病的发生或加重。 5.本品主要由肾脏排泄,应用本品过程中须确保充分的尿量以减少尿中药物对肾小管的毒性损伤。必要时适当输液及使用甘露醇、速尿等利尿剂。由于有报道应用速尿等利尿剂时,会加重肾功能障碍,听觉障碍,所以应进行输液等以补充水分。另外,饮水困难或伴有恶心、呕心、食欲不振、腹泻等的患者应特别注意。 6.对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不良反应应注意观察,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7.合用其它抗恶性肿瘤药物(氮芥类、代谢拮抗类、生物碱、抗生素等)及放疗可能使骨髓抑制加重。 8.育龄患者应考虑本品对性腺的影响。 9.本品只作静脉滴注,应避免漏于血管外。 10.本品配制时,不可与其它抗肿瘤药混合滴注,也不宜使用氨基酸输液、pH5以下的酸性输液(如电解质补液、5%葡萄糖输液或葡萄糖氯化钠输液等)。 11.本品忌与含铝器皿接触。本品在存放及滴注时应避免直接日光照射。 12.本品在国外的临床试验中(共632例),突然死亡2例及因阿-斯综合症(Adams-Stokes Syndrome,心脏传导阻滞引起的脑缺氧综合症)死亡1例。突然死亡的1例患者死于因高血压而引起心功能不全;另1例患者死于既往心肌梗塞所引起的冠脉梗塞,或者由于脑部转移引起的出血。阿-斯综合症发作的1例,给药前可见心电图ST段降低,怀疑由于应用本品而引起的食欲不振、贫血是此次发作的诱因,但进行尸检没有异常发现,不能表明本品与此相关。 |
1.免疫介导性肺炎 本品可导致免疫介导性肺炎,定义为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已有致死病例报告。 监测患者是否出现非感染性肺炎体征和症状,通过放射影像学影像评价疑似非感染性肺炎患者。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如出现中度(2级)非感染性肺炎,则给予泼尼松1~2mg/kg/天或等效药物治疗,如出现更严重(3~4级)的非感染性肺炎,则给予泼尼松1~4 mg/kg/天或等效药物治疗,之后逐渐降低剂量。根据严重程度中断或永久终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各种癌症患者中(见[不良反应] ),5%的患者发生了非感染性肺炎,包括3级(0.8%)、4级(<0.1%)和5级(0.3%)免疫介导性肺炎。中位发病时间为1.8 个月(范围: 1天~13.9个月),中位缓解时间为4.9个月(范围: 0天~13.7个月)。 1889例患者中,1.5%的患者因非感染性肺炎导致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54%的患者非感染性肺炎得到缓解。1889 例患者中,3.5%需要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2.5%需要接受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泼尼松≥40 mg/天或等效药物),0.1%需要接受英夫利西单抗治疗。 与其他通常未在放疗后立刻开始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临床研究中的患者相比,PACIFIC研究中开始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前42天内完成根治性放化疗的患者的非感染性肺炎(包括放射性肺炎)发生率较高(34%对比2.3%)。 PACIFIC研究中,度伐利尤单抗组的3级非感染性肺炎发生率为3.4%,5级非感染性肺炎发生率为1.1%。非感染性肺炎的中位发生时间为1.8 个月,中位持续时间为2.1个月(范围:3天~18.7个月)。非感染性肺炎导致6%的患者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在发生非感染性肺炎的患者中,47%的患者得到了缓解,21%的患者需要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12%需要接受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0.1% 需要接受英夫利西单抗治疗。 2.免疫介导性肝炎 本品可导致免疫介导性肝炎,定义为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已有致死病例报告。在度伐利尤单抗治疗期间和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后,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肝炎体征和症状,包括临床生化监测。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如果出现2级或更高的ALT、AST和/或总胆红素升高,则给予泼尼松1~2 mg/kg/ 天或等效药物治疗,之后逐渐降低剂量。根据严重程度中断或永久终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各种癌症患者中(见[不良反应] ),12%的患者发生了肝炎,包括3级(4.4%)、4级(0.4%)和5级(0.2%)免疫介导性肝炎。中位发病时间为1.2个月(范围: 1天~13.6个月) 。1889 例患者中,0.7%的患者因肝炎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49%患者的肝炎得到缓解。2.7%的患者需要接受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治疗,1.7%需 要接受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0.1%需要接受麦考酚酯治疗。 3.免疫介导性结肠炎本品可导致免疫介导性结肠炎,定义为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腹泻或结肠炎体征和症状。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如出现虫度(2级)或更严重(3~4级)结肠炎,则给予泼尼松1~2 mg/kg/天或等效药物治疗,之后逐渐降低剂量。根据严重程度中断或永久终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各种癌症患者中(见[不良反应] ),18%的患者发生了腹泻或结肠炎,包括3级(1%)和4级(0.1%) 免疫介导性结肠炎。中位发病时间为1.4个月(范围: 1天~14个月)。1889 例患者中,0.4%的患者因腹泻或结肠炎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78%患者的腹泻或结肠炎得到了缓解。1.9%的患者需要接受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治疗,1%需要接受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0.1%需要接受其他免疫抑制剂(例如英夫利西单抗、麦考酚酯)治疗。 4.免疫介导性内分泌疾病 本品可导致免疫介导性内分泌疾病,包括甲状腺疾病、肾上腺功能不全、1型糖尿病和垂体炎/垂体功能减退症。 甲状腺疾病:在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前以及治疗期间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根据临床指征开始激素替代疗法或甲亢的医学处理。如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继续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如出现甲状腺功能亢进,根据严重程度中断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患者中(见[不良反应] ),11%的患者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7%的患者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0.9%的患者发生甲状腺炎,包括3级(<0.1%)甲状腺炎。25%的患者在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之前出现过甲状腺炎或甲亢。 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临床体征和症状。如出现2级或更高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则开始给予泼尼松1~2 mg/kg/天或等效药物治疗,之后根据临床指征逐渐降低糖皮质激素剂量并使用激素替代治疗。根据严重程度中断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患者中,0.7%的患者发生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包括3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0.1%) 。0.4%的患者需要接受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包括0.1%需要接受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 1型糖尿病:监测患者是否出现高血糖症或其他糖尿病体征和症状。根据临床指征开始胰岛素治疗。根据严重程度中断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患者中,<0.1%的患者发生1型糖尿病。中位发病时间为1.4个月。 垂体炎:如出现2级或更高级的垂体炎,则开始给予泼尼松1~2 mg/kg/天或等效药物治疗,之后根据临床指征逐渐降低糖皮质激素剂量并使用激素替代治疗。根据严重程度中断度伐利尤单抗治疗( 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中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1889 例患者中,<0.1%的患者出现垂体功能减退症导致的肾上腺功能不全和尿崩症。 5.免疫介导性肾炎 本品可导致免疫介导性肾炎,定义为肾功能不全迹象,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在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前以及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患者是否存在肾功能检查异常。如出现中度(2级)或重度(3~4级)肾炎,则给予泼尼松1~2 mg/kg/天或等效剂量,之后逐渐降低剂量。根据严重程度中断或永久终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各种癌症患者中(见[不良反应] ),6.3%的患者发生肾炎(报告为以下任何一种:肌酸酐或尿素升高、急性肾损伤、肾衰、肾小球滤过率降低、肾小管间质性肾炎、肌酐清除率降低、肾小球肾炎和肾炎),包括3级(1.1%) 、4级(0.2%) 和5级(0.1%) 免疫介导性肾炎。中位发病时间为2个月(范围: 1天~14.2个月)。1889 例患者中,0.3%的患者因肾炎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50%患者的肾炎得到缓解。0.6%的患者需要接受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治疗,0.4%需要接受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 6.免疫介导性皮肤反应 本品可导致免疫介导性皮疹;本类其他产品已出现大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征(SJS)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 (见 [注意事项] 7-其他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 监测是否出现皮疹症状和体征。如出现持续超过1周的中度(2级)皮疹或皮炎或重度(3~4级)皮疹或皮炎,则开始给予泼尼松1~2 mg/kg/天或等效药物治疗,之后逐渐降低剂量。根据严重程度中断或永久终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各种癌症患者中(见[不良反应] ),26%的患者出现皮疹或皮炎,0.4%的患者出现白癜风。1889 例患者中,0.1%的患者因皮疹或皮炎中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62%患者的皮疹得到缓解。2.0%的患者需要接受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包括1%接受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 7.其他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 本品可导致免疫介导的重度和致死性不良反应,这些免疫介导反应可能涉及任何器官系统。虽然免疫介导反应通常出现在度伐利尤单抗治疗期间,但中止度伐利尤单抗后也可能会出现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 如出现疑似的2级免疫介导不良反应,排除其他原因,并根据临床指征开始糖皮质激素治疗。如出现重度(3级或4级)不良反应,则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泼尼松1~4 .mg/kg/天或等效剂量,之后逐渐降低剂量。根据反应的严重程度中断或永久终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如同时发生葡萄膜炎与其他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则评价是否是伏格特-小柳-原田综合征(VKH综合征),该综合征已在本类其他产品中观察到,然后可能需要使用全身用类固醇激素治疗,以降低永久性失明的风险。 在1889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患者中,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免疫介导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均低于1%:无菌性脑膜炎、溶血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心肌炎、肌炎和眼部炎症性毒性,包括葡萄膜炎和角膜炎(见[不良反应] )。本类其他产品已报告下述具有临床意义的免疫介导不良反应:大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征(SJS) 1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胰腺炎,全身性炎症反应综合征、横纹肌溶解、重症肌无力、組鈬鈿胞坏死性淋巴結炎、脉管炎、溶血性貧血、虹膜炎、脳炎、面部和外展神経麻痺、脱髄鞘、凡湿性多肌痛、自身兔疫性神径病、格林-巴利綜合征和VKH綜合征。 8.感染 本品可导致严重感染,包括致死病例。 监测患者是否出現感染体征和症状。如出現3级或更高级别感染,则暂停度伐利尤単抗治疗,并在临床上疾病稳定恢复治疗(见[用法用量] )。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接受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的各种癌症患者中(见[不良反应]),43%的患者发生感染,包括3级(8%)、4级(1.9%)和5级(1%)感染。在PACIFIC研究中,最常见的3级或更高级别感染是感染性肺炎,有5%的患者发生。PACIFIC研究中,度伐利尤单抗治疗组患者(56%)的感染总发生率高于其他研究中的患者(38%),这些研究中,在开始度伐利尤单抗治疗前通常未进行放疗。 9.输液相关反应 本品可导致严重或危及生命的输液相关反应。 监测输液相关反应体征和症状。根据严重程度中断、减慢输注速度或永久终止度伐利尤单抗治疗(见[用法用量] )。如出现1级或2级输液相关反应,则考虑在后续给药前使用预治疗。 在临床研究入组的1889 例各种癌症患者中(见[不良反应] ),2.2%的患者发生输液相关反应,包括3级(0.3%) 反应。 10.胚胎-胎儿毒性 基于本品的作用机制和动物研究数据,孕妇使用本品可能会对胎儿造成损害。动物生殖毒性研究表明,从器官形成期开始至分娩给予食蟹猴度伐利尤单抗会导致早产、流产和新生胎仔死亡率增加。告知孕妇本品对胎儿具有潜在风险。在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本品末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建议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