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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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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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江西金芙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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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612 |
国药准字Z22023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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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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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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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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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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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菊花、连翘、山楂、苦杏仁、陈皮。辅料为蔗糖、枸橼酸、苯甲酸。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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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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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 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