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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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15gx10袋/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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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国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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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324 |
国药准字Z4402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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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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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 (1袋),一日3次;重症者加服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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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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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生冷,辛辣等食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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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菊花、连翘、山楂、苦杏仁、陈皮。辅料为:蔗糖、枸橼酸、纯化水、苯甲酸。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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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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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