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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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10^12VP/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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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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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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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40004 |
国药准字Z4402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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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与放射治疗联合可试用于现有治疗方法无效的晚期鼻咽癌的治疗。 |
清热解毒,软坚散结,益气养阴。用于胸膈风热,痰火郁结,热毒上攻,耗气伤津之证。其症状常见口干,咽痛,咽喉干燥灼热,声嘶头痛,鼻塞,流脓涕或涕中带血。也用于治疗急慢性咽炎、口腔炎,鼻咽炎及鼻咽癌放疗、化疗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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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放射治疗前72小时开始瘤内注射。每周一次,每次1012VP,四周为一个疗程。根据病情,可使用1-2个疗程。 用前从-20℃取出,待完全融化后,轻轻混匀,尽量勿使药液沾染瓶盖。对直径≥4cm的肿瘤,用生理盐水稀释至4ml;对直径≤4cm的肿瘤,稀释至2ml,瘤组织局部多点注射。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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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用药后出现I/II度自限性发热。一些病人会出现寒战,注射部位疼痛、出血。其他有可能偶尔出现的不良反应是恶心、呕吐、腹泻、出血和应激性过敏反应。如果热度较高,病人感觉不适时,可酌情使用一般退热药处理。在世界范围内,基因治疗的研究历史较短,人们对其安全性方面的了解仍很有限。目前国内外有关初步研究结果表明,腺病毒载体具有较强的免疫原性及一定的细胞毒性,如使用剂量过大或給药方式不当,可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如控制好临床注射剂量和病人的基础情况,采用局部给药的方式则基本上是安全的,临床常见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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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在病人有全身感染、发热等中毒症状时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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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重组腺病毒-p53基因颗粒 |
山豆根、石上柏、蛇泡勒、半枝莲、白花蛇舌草、玄参、党参、茯苓、天花粉、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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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白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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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为瘤内注射用药,因此使用时应充分考虑肿瘤转移的可能性。2.–20℃冷藏保存,用前拿出,防止反复冻融。3.操作时注意防止药液产生泡沫或飞溅出来。若发生手、脸等皮肤及物品污染,请立即用75%酒精擦试,再用清水冲洗。若飞溅入眼睛、口、鼻等粘膜,即用清水反复冲洗。4.本品不可与其他药物同时混合注射。肿瘤局部注射时,应尽量避免注入血管。5.应严格按本说明书中的用法用量使用本品,不得随意增加剂量或改变給药途径。 |
忌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及油炸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