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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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丸重1.5g |
2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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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库尔勒药王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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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61 |
国药准字Z20153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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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强筋骨。用于肝肾不足,腰膝酸软,下肢痿弱,步履艰难。 |
滋阴,养血。用于阴虚潮热,骨蒸盗汗,腰膝酸软,血虚萎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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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烊化兑服,3~9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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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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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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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柏 (盐炒) 知母 (盐炒) 熟地黄 当归 白芍 (酒炒) 牛膝 豹骨 (制) 龟甲 (制) 陈皮 (盐炒) 干姜 锁阳 羊肉 |
本品为龟甲经煎煮、浓缩制成的固体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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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深褐色的糊丸;气微腥,味微苦。 |
本品为长方形或方形的扁块。深褐色。质硬而脆,断面光亮,对光照视时呈半透明状。气 微腥,味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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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