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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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7g)、每袋装10g(相当于饮片14g)、每袋装3g(无蔗糖,相当于饮片7g) |
0.15g*3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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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伟慈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康麦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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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1368 |
国药准字H23023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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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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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4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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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少见,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个别病人可出现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4.应用本品期间出现肾损害者罕见。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6.甲氧苄啶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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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5.血液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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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头孢氨苄125mg,甲氧苄啶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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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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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它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它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