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63g |
||
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湘雅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498 |
国药准字Z2008030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性溃疡、上消化道出血等,也用于急性胰腺炎和胰腺囊样纤维变、返流性食管炎、胃泌素瘤等。 |
疏肝健胃,解痉止痛,止血生肌。主治肝郁脾虚,肝胃不和型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症见胃脘胀痛,暖气吐酸,烦躁不食,腹胀便溏等。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0.2g/次,3次/日,餐后服,睡前再服0.4g;或0.4g/次,2次/日;或以0.8g于睡前1次顿服。 静脉注射:0.2g/次,缓慢注射,4~6次/日。静脉滴注:0.4g~0.6g,2次/日。小儿:口服或肌注,每次5mg~10mg/kg,2~4次/日。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4次。 |
|
副作用 |
常见恶心、呕吐、口苦、口干、腹泻、腹胀等。亦可引起头晕、嗜睡和精神障碍等现象。大剂量可出现男性乳房发育、溢乳、性欲减退或阳萎等,对肝硬化病人可诱发肝昏迷。可引起肝损伤和ALT升高,称为“西咪替丁肝炎”。对骨髓有可逆性抑制作用。 |
1.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2.目前尚未见不良反应得报道。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成分 |
主要成分:西咪替丁 |
柴胡、党参、白芍、延胡索、白及、珍珠层粉、青黛、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粉末,气微,味苦。 |
|
注意事项 |
1 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 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3 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 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5 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6 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7 下列情况应慎用: (1) 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 (2) 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 (3) 器质性脑病; (4) 肝肾功能损害。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病、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溃疡病出血较多者宜综合治疗。 6.若服用本品中,突然腹部剧痛难忍,按之加剧,腹如板状,属急腹症,须立即停药,去医院请外科会诊。 7.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8.用药期间忌食辛辣、酸性及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