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0.09g |
每袋装4g |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72 |
国药准字Z5302112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食导滞,化痰镇惊;用于小儿冷积,停乳停食,大便秘结,腹部胀满,痰多。 |
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 |
|
用法用量 |
口服。小儿六个月至一岁一次0.09克,二岁至四岁一次0.18克。 |
口服。一次4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泄泻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六神曲(炒)、巴豆霜、天南星(制)、朱砂。 |
栀子(炒)、山银花、黄苓(炒)、大黄(酒炙)、黄连、桔梗、薄荷、黄柏、甘草。辅料为活性炭。 |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至橙红色的粉末;味淡、微辛。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丸,丸心黑褐色;味苦。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脾胃虚弱及便溏者慎用。 3.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或大便溏软者,应减量或停服。 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5.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服药四周后仍未见效者,应到医院进一步诊治。 9.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