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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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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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利丰华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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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298 |
国药准字H1402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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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一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主要用于菌痢、肠炎,也可用于伤寒、副伤寒、梨形鞭毛虫病和阴道滴虫病。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治疗作用,据认为与本品对幽门螺旋杆菌的抗菌作用有关(也有人认为本品对胃、十二指肠溃疡的疗效可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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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一次0.2~0.4g,一日4次,餐后及睡前服,或一次0.8g,睡前1次服; 2.预防溃疡复发,一次0.4g,睡前服;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量减为一次0.2g,12小时1次; 4.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5.小儿:口服,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 |
常用量1次0.lg,1日3~4次,症状消失后再服2天。梨形鞭毛虫病疗程为7~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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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总体上讲并不常见,且通常在继续用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头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 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 3.本品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偶见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幼儿、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在治疗酗酒者的胃肠道合并症时,可出现震颤性谵妄,酷似戒酒综合征。 4.本品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肝脏毒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等。 |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晕、荨麻疹、药物热、哮喘等,剂量过大时还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若在本品服用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醒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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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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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两咪替丁O.2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其化学名称为:N -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
呋喃唑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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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灰绿色片 。 |
本品为黄色片或糖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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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7.下列情况应慎用:(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2)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3)器质性脑病;(4)肝肾功能损害。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常见有恶心、呕吐等肠胃道反应。近年来过敏反应也常见,主要表现为皮疹(多为荨麻疹)、药物热、哮喘。也可有肺浸润、头痛、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等。 2.本品还可引起多发性神经炎,剂量1日超过0.4g或总量超过3g时即易引起。症状可迁延数月至1年以上,因此,必须认真控制剂量,成人不超过0.4g/日,儿童1日量不超过10mg/kg。 3.新生儿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应用本品可致溶血性贫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