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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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素片重0.35克 |
18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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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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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088 |
国药准字H20073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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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本品用于感冒、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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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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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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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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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药、石椒草、芦根、桑叶、菊花、甘草、枇杷叶、薄荷油。 |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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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灰黑色:味甘、辛,微有清凉感。 |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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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