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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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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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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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254 |
国药准字Z20044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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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1. 补气固表,利尿,托毒排脓,生肌。 2. 用于气短心悸,虚脱,自汗,体虚浮肿,慢性肾炎,久泻,脱肛,子宫脱垂,痈疽难溃,疮口久不愈合。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痰热阻肺引起的咳嗽痰多,胸满气短,咽干喉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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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4克 ,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儿童用量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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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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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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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黄芪。 |
化橘红、陈皮、瓜蒌皮、石膏、麦冬、知母、款冬花、紫菀、法半夏、茯苓、苦杏仁(去皮炒)、桔梗、甘草、地黄、紫苏子(炒),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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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甜或味微甜。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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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其表现为干咳,咽喉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