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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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瓶/盒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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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宏宇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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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361 |
国药准字Z45021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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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苗医:中医:祛风解毒,消肿止痛,清咽利喉。用于风热所致咽痛,咽干,咽喉红肿,牙龈肿痛,口腔溃疡。 |
清热,利咽,生津。用于阴虚内热伤津所致咽干、咽痛、咽部充血;慢性咽炎、慢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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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喷患处,每次适量,一日数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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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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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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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艾纳香油、大果木姜子油、薄荷脑。 |
西青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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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喷雾剂,容器中的药液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酸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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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使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 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 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 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