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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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丸重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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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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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813 |
国药准字Z4402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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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清肺,化痰利咽。用于阴虚肺热而致的咽喉肿痛,慢性咽炎、喉炎。 |
滋肝肾,补阴血,清虚热。用于肝肾两亏,阴虚血少,头晕目眩,耳鸣咽干,午后潮热,腰腿疫痛,足跟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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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60~120粒(6克~12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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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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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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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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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玄参、地黄、麦冬、黄芩、丹皮、赤芍、川贝母、泽泻、薏苡仁(炒)、石斛、僵蚕(麸炒)、薄荷、胖大海、蝉蜕、木蝴蝶、甘草。辅料为:蜂蜜。 |
当归、酒白芍、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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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 |
本品为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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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不适用于外感风邪所致的咽喉痛、声音嘶哑者。5.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咽喉痛、声音嘶哑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