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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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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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莞市亚洲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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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621 |
国药准字B20020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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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
滋阴清热,宁心安神。用于阴虚火旺证之心烦不寐或多梦易醒,头晕耳鸣,口干咽燥,五心烦热,心悸健忘;亦可作为女性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证候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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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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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使用不当或者过量使用,出现上火的表现,如咽痛,口舌生疮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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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
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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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黄、玄参、西青果、蝉蜕、麦冬、胖大海、南沙参、太子参、陈皮、薄荷油。辅料为蔗糖、尼伯金乙酯、苯甲酸钠。 |
南五味子、酸枣仁、钩藤、珍珠母、甘草,地黄、枸杞子、女贞子、辅料为对羟基苯甲酸乙酯、甜蜜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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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微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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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4.急性者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