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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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0ml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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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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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704 |
国药准字Z22024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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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喉炎见上述症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
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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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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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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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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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黄,玄参,麦冬,南沙参,太子参,胖大海,西青果,蝉蜕,陈皮,薄荷油。辅料为蔗糖,枸橼酸,苯甲酸钠。 |
大黄、黄芩、龙胆、黄柏、栀子、升麻、石膏、知母、冰片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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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微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黑色水的蜜丸,除去炭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味凉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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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 4.急性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脾胃虚寒,食少、大便次多、便溏者不适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牙龈肿痛、唇痛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