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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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1)0.5g(2)1g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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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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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069 |
国药准字Z42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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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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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服。每小时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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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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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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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黄、玄参、南沙参、太子参、麦冬、蝉蜕、胖大海、西青果、陈皮、薄荷油。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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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或棕色的片;味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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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不适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