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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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1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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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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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319 |
国药准字Z22021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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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
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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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服。每小时2片。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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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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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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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黄、玄参、南沙参、太子参、麦冬、蝉蜕、胖大海、西青果、陈皮、薄荷油。 |
大黄、黄芩、龙胆、黄柏、栀子、升麻、石膏、知母、冰片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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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或棕色的片;味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黑色水的蜜丸,除去炭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味凉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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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不适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脾胃虚寒,食少、大便次多、便溏者不适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牙龈肿痛、唇痛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