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3g |
每袋装10g。 |
|
生产企业 |
江西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90003 |
国药准字Z4202087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益肺肾、秘精益气。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久咳虚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痠软,月经不调,阳痿早泄。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4岁一次1.5克,5~ 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无明显毒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发酵虫草菌粉(Cs-4)。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蔓。辅 料为蔗糖、糊精。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浅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酸、甜。 |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