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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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3g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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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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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90003 |
国药准字Z41020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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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益肺肾、秘精益气。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久咳虚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痠软,月经不调,阳痿早泄。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解表,化饮,清热止咳,平喘祛痰。用于表寒里饮化热所致的咳喘,症见恶寒发热,咳嗽喘促,痰稀色白、量多或淡黄。或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有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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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7岁以下儿童服用1/2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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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无明显毒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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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及干咳、虚咳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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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发酵虫草菌粉(Cs-4)。 |
麻黄、桂枝、白芍、干姜、细辛、甘草、半夏(制)、五味子、石膏。辅料为玉米淀粉、蔗糖、低取代羟丙纤维素、羧甲淀粉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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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浅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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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