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00克/盒 |
|
生产企业 |
吉林四环澳康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东汝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530 |
国药准字Z1402186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养血,暖宫调经。用于血虚气滞、下焦虚寒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行经后错、经量少、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小腹冷痛喜热、腰膝痠痛。 |
滋阴,养血。用于阴虚潮热,骨蒸盗汗,腰膝酸软,血虚萎黄。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详化兑服,3~9克。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艾叶(炭)香附(醋灸)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穹、白芍(酒炒)、地黄、黄芪(蜜炙)、续断。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龟甲。辅料为冰糖、黄酒、豆油。 |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
本品为长方形或方形的扁块。深褐色。质硬而脆,断面光亮,对光照视时呈半透明状。气 微腥,味淡。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