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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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克;每10丸重2克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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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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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309 |
国药准字Z61020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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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养血,暖宫调经。用于血虚气滞、下焦虚寒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行经后错、经量少、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小腹冷痛喜热、腰膝痠痛。 |
补益肝肾,养血生发。用于肝肾不足、血虚风盛所致的油风,症见毛发成片脱落,多伴有头晕失眠、目眩耳鸣、腰膝痠软;斑秃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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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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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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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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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艾叶(炭)香附(醋灸)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穹、白芍(酒炒)、地黄、黄芪(蜜炙)、续断。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地黄、熟地黄、制何首乌、当归、丹参、白芍(炒)、五味子、羌活、木瓜。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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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而后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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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不适用假发斑秃(患处头皮萎缩,不见毛囊口)及脂溢性皮炎。4.本品宜饭后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