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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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3g;每袋装15g |
0.5g*36粒(吉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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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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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51 |
国药准字Z20080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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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痰,止咳定喘。用于肺热久嗽,喘促痰多,胸中满闷,胸胁作痛;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具有明显止咳、化痰和平喘作用。 |
清热祛痰,镇咳平喘.用于肺内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急性呼吸道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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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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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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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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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沙棘膏、栀子、木香、甘草、白葡萄干。 |
本品主要成分为返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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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粉末;气香,味酸、甘而苦、涩。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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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