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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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0g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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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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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427 |
国药准字H20083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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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发汗、消炎止痛、平黄水、活血通络。用于各种皮肤病及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偏瘫,妇女产后疾病。软组扭伤等症。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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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浸泡全身或患病部位,一次1~2袋,一日1次,7日为一疗程;将本品颗粒直接倒入浴盆,水温控制40℃,一次15~20分钟;浴后发汗效果更佳。 |
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2,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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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 、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 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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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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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刺柏、烈香杜鹃、大籽蒿、麻黄、水柏枝。 |
全反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 7-二甲基-9-(2, 6, 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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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清香。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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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
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VB等服用,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