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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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g |
150mg*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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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海昇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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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1171 |
国药准字H20100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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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具有去腐生新,清热解毒的作用。主治毛囊炎、结节性痒疹、成人痒疹、寻常疣、神经性皮炎等。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上下呼吸道感染:咽、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尿道炎、子宫内膜炎; 3.胆道感染; 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肠炎; 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胞性痤疮)、疖、痈、丹毒; 6.眼、耳、鼻、口腔感染:眼睑炎、睑板腺炎、泪囊炎、外耳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牙周炎; 7.其它:乳腺炎、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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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毛囊炎(1)初期:患处未化脓,红肿热痛,常规消毒后,再将药点在疮头表面,几分钟后微有疼痛,疮头逐出黄的液体,病灶渐变软,用生理盐水洗去药物,结束治疗。(2)中、后期:病灶已化脓或组织坏死,但疮头被脓栓赌赛,用探针裹入少量药棉蘸要插入脓腔,并迅速旋转拔出,即可结束治疗。 2.节结性痒疹将药点在节结上,有疼痛感和少量渗出液,并消除节结,即用生理盐水洗去药品,如数量较多,可按上法分批治疗,如点药一次无感觉,可连续在原部位点药,直至上述现象出现。 3.寻常疣将药涂在病灶上,药干用药棉擦去,按此法连续涂药几次,见病变组织根部变黑坏死,擦去药物,结束治疗。若疣体表面较硬,应先将较硬组织削去,再按上法涂药治疗。 4.神经性皮炎将药分散点在病变部位,药店直径不超过3mm,每点距离2~3cm,病人感觉点药部位发痒,随后有微痛,有事出现水泡,至病变组织潮红,洗去药物即可结束治疗。如未出现上述现象,可在原点药部位重新点药。直至上述现象出现为止。 |
口服,成人一日0.3~0.45g(2~3片),2~3次服用。严重感染者一日0.6g(4片),分2~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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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过敏反应:发热、呼吸困难、浮肿、间质性肺炎、光敏症、皮疹、皮肤瘙痒、嗜酸性细胞增多。 2.消化系统反应:恶心、呕吐、纳差、腹泻。 3.头痛、失眠、疲倦、痉挛、血小板减少。 4.偶可发生急性肾功能不全、粒细胞缺乏症、假膜性肠炎、低血糖、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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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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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柏、紫草、五倍子、碳酸钠、生石灰。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苯磺酸妥舒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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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黑褐色混悬液体。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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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前应将药物搅匀,需稀释的药液随配随用,治疗要注意常规消毒, 清洁皮肤。 2.擦洗药物,应用生理盐水或冷开水擦洗,不能用酒精棉球擦洗。 3.切忌将药物进入眼内。大血管与近骨膜处药物不能久留。 4.用药后病变组织形成的痂,不可强行剥落,让其自行脱落,少数患者 脱痂时间较长,有一定痒感,属正常情况。 5.脱痂初期,皮肤粉红或留有少量色素,一至二个月后与正常皮肤同色, 不必担心。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并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6.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