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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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g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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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海昇药业有限公司 |
津润(天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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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1171 |
国药准字H1998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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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具有去腐生新,清热解毒的作用。主治毛囊炎、结节性痒疹、成人痒疹、寻常疣、神经性皮炎等。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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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毛囊炎(1)初期:患处未化脓,红肿热痛,常规消毒后,再将药点在疮头表面,几分钟后微有疼痛,疮头逐出黄的液体,病灶渐变软,用生理盐水洗去药物,结束治疗。(2)中、后期:病灶已化脓或组织坏死,但疮头被脓栓赌赛,用探针裹入少量药棉蘸要插入脓腔,并迅速旋转拔出,即可结束治疗。 2.节结性痒疹将药点在节结上,有疼痛感和少量渗出液,并消除节结,即用生理盐水洗去药品,如数量较多,可按上法分批治疗,如点药一次无感觉,可连续在原部位点药,直至上述现象出现。 3.寻常疣将药涂在病灶上,药干用药棉擦去,按此法连续涂药几次,见病变组织根部变黑坏死,擦去药物,结束治疗。若疣体表面较硬,应先将较硬组织削去,再按上法涂药治疗。 4.神经性皮炎将药分散点在病变部位,药店直径不超过3mm,每点距离2~3cm,病人感觉点药部位发痒,随后有微痛,有事出现水泡,至病变组织潮红,洗去药物即可结束治疗。如未出现上述现象,可在原点药部位重新点药。直至上述现象出现为止。 |
成人 口服,常用量一次 250 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 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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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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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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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柏、紫草、五倍子、碳酸钠、生石灰。 |
克拉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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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黑褐色混悬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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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前应将药物搅匀,需稀释的药液随配随用,治疗要注意常规消毒, 清洁皮肤。 2.擦洗药物,应用生理盐水或冷开水擦洗,不能用酒精棉球擦洗。 3.切忌将药物进入眼内。大血管与近骨膜处药物不能久留。 4.用药后病变组织形成的痂,不可强行剥落,让其自行脱落,少数患者 脱痂时间较长,有一定痒感,属正常情况。 5.脱痂初期,皮肤粉红或留有少量色素,一至二个月后与正常皮肤同色, 不必担心。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