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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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20ml:克林霉素0.2g与甲硝唑0.1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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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潜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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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541 |
国药准字H20066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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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具有去腐生新,清热解毒的作用。主治毛囊炎、结节性痒疹、寻常疣、神经性皮炎等。 |
用于寻常痤疮,也可用于脂溢性皮炎及酒渣鼻、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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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药。由医生掌握使用。 |
外用。剪去瓶尖圆顶(或将瓶口铝箔穿一小孔),一次1-2滴滴于患处,或蘸取适量药液于棉签上,涂抹患处。一日3次,2周为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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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引起皮肤干燥、局部刺激、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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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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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柏、紫草、五倍子、碳酸钙、生石灰。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克林霉素(以克林霉素计)10毫克,甲硝唑8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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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混悬液体。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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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前应将药物搅匀,需稀释的药液随配随用,治疗要注意常规消毒, 清洁皮肤。2.擦洗药物,应用生理盐水或冷开水擦洗,不能用酒精棉球擦洗。3.切忌将药物进入眼内。大血管与近骨膜处药物不能久留。4.用药后病变组织形成的痂,不可强行剥落,让其自行脱落,少数患者 脱痂时间较长,有一定痒感,属正常情况。5.脱痂初期,皮肤粉红或留有少量色素,一至二个月后与正常皮肤同色, 不必担心。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其他皮肤感染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