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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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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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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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541 |
国药准字H10950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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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具有去腐生新,清热解毒的作用。主治毛囊炎、结节性痒疹、寻常疣、神经性皮炎等。 |
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胸腔感染。 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感染。 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 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 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 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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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药。由医生掌握使用。 |
口服。1.成年人及体重20kg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0.5-1.0g(2-4粒),一日二次,分别于早、晚餐后服用。2.体重20公斤以下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40-60m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3.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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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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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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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柏、紫草、五倍子、碳酸钙、生石灰。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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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混悬液体。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的头孢氨苄胃溶颗粒75mg(效价)和肠溶颗粒175mg(效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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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前应将药物搅匀,需稀释的药液随配随用,治疗要注意常规消毒, 清洁皮肤。2.擦洗药物,应用生理盐水或冷开水擦洗,不能用酒精棉球擦洗。3.切忌将药物进入眼内。大血管与近骨膜处药物不能久留。4.用药后病变组织形成的痂,不可强行剥落,让其自行脱落,少数患者 脱痂时间较长,有一定痒感,属正常情况。5.脱痂初期,皮肤粉红或留有少量色素,一至二个月后与正常皮肤同色, 不必担心。 |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应酌情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