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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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重0.25g |
每粒装0.25g(含人参果总皂苷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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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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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118 |
国药准字Z22026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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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益气活血。用于乙型肝炎,辨证属于肝肾两虚证候。临床表现为:肝区隐痛不适,全身乏力,腰膝酸软,气短心悸,自汗,头晕,纳少,舌淡,脉弱。 |
益气通脉,宁心安神,生津止渴。用于胸痹、心悸、不寐,消渴气虚证,症见胸痛胸闷,心悸不安,失眠健忘,口渴多钦,气短乏力;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神经衰弱,Ⅱ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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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 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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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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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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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忌与五灵脂、藜芦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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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何首乌、当归、沙苑子、丹参、人参、虎杖、贯众、明矾、石榴皮、麻黄、肉桂。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人参果总皂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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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至灰棕色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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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