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丸重2g |
450毫升 |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17 |
国药准字Z2017405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开郁消食,暧胃。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胃脘冷痛,满闷嗳气,腹胀泄泻。 |
强身活血,健胃。用于身体衰弱,神倦力乏,脾胃不和,食欲不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粒,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15~25毫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
成分 |
石榴皮、红花、豆蔻、肉桂、荜茇。 |
党参(炒)、制何首乌、熟地黄、白术(炒)、丹参、女贞子(酒制)、鸡血藤、五加皮、红花、桑寄生等23味。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黄棕色的水丸;气香,味酸、辛、微涩。 |
本品为棕色澄清液体;气香,味微苦、涩。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