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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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75粒/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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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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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19 |
国药准字Z4402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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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开郁消食,暧胃。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胃脘冷痛,满闷嗳气,腹胀泄泻。 |
补血益气,健脾暖胃,祛风湿,壮筋骨。用于男女体弱,头晕目眩,食欲不振,腰酸骨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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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粒,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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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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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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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榴皮、红花、豆蔻、肉桂、荜茇。 |
本品主要成分有蛤蚧、党参、黄芪、枸杞子、当归、茯苓、熟地黄、女贞子、甘草、山药、木瓜、狗脊、巴戟天(盐制)、白术、续断(盐制)、杜仲、黄精、骨碎补(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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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黄棕色的水丸;气香,味酸、辛、微涩。 |
本品为黑色小丸,除去包衣呈深棕色;气香,味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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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