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3g*10丸 |
|
生产企业 |
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912 |
国药准字Z1102001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 |
舒筋活络,散风止痛。用于风寒湿邪引起的风寒湿痹,肢节疼痛,麻木拘挛,半身不遂,行步艰难。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克,一日1~3次。 |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水杨胺。 |
川乌(甘草银花炙)、草乌(甘草银花炙)、当归、川芎、白芍、地龙、乳香(制)、没药(制)、香附(醋炙)、胆南星(酒炙)。 |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气腥,味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饮酒能使乌头类药物易导致中毒。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