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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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每板装胶囊16粒,保险子1粒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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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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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169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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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瘀消肿,止血止痛,用于刀枪伤,跌打损伤,月经不调,经痛经闭,慢性胃痛及关节疼痛。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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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每隔四小时服1次或遵医嘱。重伤者,先服保险子1粒再服药粉。凡出血之伤,用开水调服;未出血之伤,用白酒调服。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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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仅个别患者服用后略有胃部不适或刺喉感,多喝开水或以甘草红糖煨水服,停药后即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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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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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三七、滇草乌(制)、金铁锁、重楼。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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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白色至淡棕黄色的粉末;气微、味苦、微麻、有刺喉感。保险子为暗红色的球形或类球形水丸;味苦、刺喉。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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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药后1日内忌食蚕豆、鱼类及酸、冷等物。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