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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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12片*2板*3盒 |
1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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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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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13049 |
国药准字H20163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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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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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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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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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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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 |
本品每瓶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乙醇、1,2-丙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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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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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 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