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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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60片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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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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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505 |
HC2017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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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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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花斑癣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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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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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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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异丙基肉豆蔻酯、吐温60、硬脂醇、十六醇、十六烷基棕榈酸酯、司盘60、苯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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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苦。 |
该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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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