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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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15片*3板 |
2%*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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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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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932 |
H2015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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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本品用于局部治疗表皮的真菌感染,如:足癣,股癣,体癣.须癣,手癣和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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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每天用药1-2次(最好是晚上或早晚用药),轻轻均匀涂于患处。感染痊愈的疗程,因人而异,应根据病因及局部感染的部位而定。一般建议用药四周,以确保临床和微生物学治愈,避免复发。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临床和微生物学的痊愈出现的时间较早,多在治疗2-4周时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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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腹泻、腹痛、腹胀、便秘、口干、恶心、呕吐、胃部不适、肝生化指标异常等。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红肿、皮炎等。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眩晕、头晕、面部或肢体麻木等。 4.全身性症状:过敏样反应、发热发力等。 5.其他:心悸、胸闷、出血等。 |
本品用于局部治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未见毒性和光敏作用的报道。在治疗的最初几天,偶见局部轻微且短暂的红斑反应,但一般不必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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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或组分过敏者禁用。 3.患有慢性腹泻、痢疾者禁用。 |
当已知对本品或本品中的任一辅料过敏时,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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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舍他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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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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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禁用干眼科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