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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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1g |
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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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南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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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431 |
国药准字H20073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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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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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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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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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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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十六-十八混合醇、白凡士林、单硬脂酸甘油酯、轻质液状石蜡、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聚山梨酯-80、羟苯乙酯、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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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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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